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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 塔河县 2015-11-06 

为更好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为人民提供最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等服务,塔河县公立医院改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从去年91日起,全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500余项,合理上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其中:CT下调20%,核磁共振下调20%,检验费下调6%)。截止目前,累计让利百姓212.13余万元。

二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按照全县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开展全员竞聘工作,合理优化了人员结构,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以县人民医院为例,中层干部岗位由改革前的79个调整为37个。开展了以“工作质量、劳动强度、服务满意度”为依据的绩效考核,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切实激发了县级公立医院活力。参照塔河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各县级公立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实施三级考核,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职称评定、干部任用相结合,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改革财政补偿机制。采取“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综合补助”的财政保障方式,在我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社会保障经费、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的补助、大型设备检查下调的补助等方面专项补助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除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收入外的部分,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县级公立医院,保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医保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核销比例,严格按照塔河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将新调整的医药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并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

五是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新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1.03万平方米,改扩建塔河镇卫生院900平方米、县急救中心257平方米,于2013年相继投入使用,极大改善就医环境。加大对口支援和人才培养,县人民医院依托万名医师支援项目,积极与大庆龙南医院对口协作,建立了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和巡回医疗制度,通过进修、人才引进、远程教育、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提高了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县人民医院开通了远程医疗系统,建立了以电子病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系统;县中医院积极挖掘中医特色,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开设了中医康复医疗、治未病等特色门诊,充分发挥了传统医学优势。通过多方面公立医院内涵建设,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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