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重点工作 >推进林区改革
站内搜索
检 索
松岭区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 松岭区 2015-10-26 

        为了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松岭区采取三项措施,提高集体决策工作水平。
        一是明确界定决策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社会突发事件等11项内容列为重点集体决策事项,确保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推行集体决策“十步工作法”,即:会前提出议题、充分调研、领导审阅、提前告知,会中介绍议题、成员发言、民主决策,会后信息公开、落实决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水平有效提高。
        三是建立跟踪保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定期发布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进展情况,以政府专项办理、委派审计介入等形式,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降低决策风险,确保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监督举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532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40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