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行署发改委组织力量对我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调研,大兴安岭地区电力工业局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户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万吨标准煤以上,已经向省发改委提出了申请纳入“万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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