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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农村居民收入特点及问题分析
信息来源: 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 2017-08-22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不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实施多项强农惠农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在收入增长的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农民收入形势不可盲目乐观,依然存在一些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一、农村居民收入特点

2012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逐年攀升,由2012年的8065元提高到2016年的11349元,增加3284元,年均增长8.92%,尤其是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农民收入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农民收入总体呈现稳步上涨的趋势。

(一)工资性收入强劲增长,支撑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农民务工人次和务工收入均呈逐年增加态势。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了1722.06元,年均增长27.9%,拉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1.35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12.73%提高到2016年的24.22%。

(二)农业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约为70-80%,农村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一产业比重超过了90%,家庭农业经营收入依然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成为农民收入的有益补充

2012年到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加了295.57元,年均增长23.39%,所占比重由2.78%增长到4.58%,提高1.8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明显提升

随着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以“三补一减”(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农业税减免)等政策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转移性收入呈加速增长态势。2016年全区农民转移性收入1579.4元,与2012年相比,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了20.7个百分点(因2016年农业受灾,当年种植业经营净收入下降明显,导致当年度转移净收入占比高出正常比例)。

二、农民收入增长还面临挑战

(一)经营结构不合理,非农产业结构单一

当前大兴安岭农民生产经营结构不合理,非农产业结构单一,非农经营多以杂货店、小餐馆和小作坊为主。从可支配收入数据看,全区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收入多年来虽然增长较快,但农村居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收入比重依然偏低,有效拉动农民稳定增收的能力有限。2016年,大兴安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分别为2748.73元和363.8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2%和3.2%。非农产业的滞后已成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软肋”,非农业收入偏低严重制约了大兴安岭农民的增收步伐。

(二)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全区第二和第三产业用工需求并不旺盛,农民务工主要以第一产业用工为主,第一产业用工又存在着临时阶段性的特点,导致第一产业用工需求并不稳定。同时多数农民工是在低端劳动力市场务工就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工资水平普遍低。2013年至2016年全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变动较大,其中2015年还出现了负增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依然不稳定。

(三)农村居民家庭种植业收入增长空间有限

一是种植业家庭抵御灾害能力差。我区农民绝大多数是以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种植业抗冲击能力较差,对种植业依存度较高的农村居民还处于“靠天吃饭”的尴尬境地。二是农业成本增加挤压农业经营效益空间。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雇工工资和承包耕地使用权费用也逐年攀升,目前种植用土地承租价格已达到每垧1500元至4000元,农业生产雇工价格达到150至180元每天,过高的农业生产成本挤压了农民农业经营的效益空间。

(四)财产性收入提升动力不足

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大兴安岭农民财产性收入从224.21元增加到519.78元,年均增长23.39%,增长较快。但大兴安岭农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是建立在低基数的基础上,如果综合考虑物价、通胀等社会因素,农民家庭实际财产性收入增长有限,与城镇居民相比依然较低。与此同时,大部分农民财产收入来源于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收入,农民鲜有其他财产性收入,缺少保险、股息红利、存款理财等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

三、对策建议

(一)瞄准市场需求,发展绿色农业

目前,市场上人们对原生态绿色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扩大。大兴安岭区域位置独特,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转变思维方式,瞄准绿色产品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打造一批本地绿色无公害品牌。通过品牌的培育、宣传和保护,实现依靠品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产品价格上涨带给农民的收益,缩小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利益的侵蚀,以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流通环节中过多的不必要的经营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要加强农资经营监管力度,防止农资经营商乱涨价事件发生,要加强农业机械的推广及农业技术指导,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充分解放劳动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三)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一是强化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统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培训机制,强化对农村居民职业技能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劳务创收技能。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紧贴劳务市场需求实际,突出政府在就业指导和企业对接中的主导地位,稳定就业渠道。三是加快大兴安岭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园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

(四)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必须加强对农村居民金融理财知识的宣传,引导部分仍有富余闲置资金的村民购买风险较低、适合农民投资的金融理财产品,增加村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规范发展农村实物财产租赁服务,建立实物财产租赁交易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登记备案,保障农村居民财产收益。三是有序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在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应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力度,逐步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

(五)积极保障民生,提高转移收入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的补贴标准,提高农民最低生活费用补助标准和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加大民生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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