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民生改善 >林区百姓收入
站内搜索
检 索
上半年大兴安岭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信息来源: 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 2017-08-03 

上半年,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去年同期,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农村居民。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814.9元,

同比增长7.1%,增速高于去年同期0.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3个地市中位列第1。从结构看,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收入最重要的构成部分,上半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达到7115.0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65.79%,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58%,是上半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拉动因素。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处于全省中游

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84.7元,

同比增长5.8%,增速高于去年同期0.7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3个地市中位列第7。从结构看,上半年农村居民四大收入呈现“三升一降”态势,经营净收入受2016年秋季霜冻灾害翘尾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负增长,其余三项收入均同比增长。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加625.19元、449.76元和341.73元,对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43%、10.39%和7.89%,是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推动因素。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监督举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承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532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40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