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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喜忧参半
信息来源: 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 2016-11-22 

据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增大。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6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34元,同比增长5.1%。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和0.1个百分点。

在城镇居民收入四项构成中呈现出三升一降的态势,其中转移净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达到3789元、6450元和268元,分别增长了9.2%、8.2%和2.8%,而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44.7,降至189元。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1278元和2913元,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96.7%。

2、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额依然不高,与全省平均值差距高于去年同期。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省13个地市中位列第13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7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第12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92元。全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省平均值差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11元和3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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