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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 2017-03-28 

  2016年,呼玛县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按照地区政务公开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我县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不断推进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截至2016年末,全县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8人。镇、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了政务公开联络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57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86处的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常态化、正规化的运行轨道。

 (二)全面统筹部署,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条例》规定和行署工作要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一部署、督促落实。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强主动公开、完善发布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健全公开平台等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依据《条例》规定,参照行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电话督办、实地检查、即时跟踪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各种有效渠道面向社会权威发布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发布财政收支情况等信息。以县财政局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配合,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全县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以县委办、政府办为牵头单位,各县直单位配合,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推进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详细全面。

 2、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发布。

 3、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信息190条。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入学招生、医疗卫生及医疗服务收费、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等民生领域,着力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多渠道发布信息和数据,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条例》学习,全面树立公开意识,营造公开氛围,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7次,对全县信息员培训开展7次,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相关法律知识、规范公开流程、正确编制信息和网络操作等工作能力。三是创新协调方式,加强即时指导。针对工作中存在信息员队伍变动频繁、发布质量不高、公开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建立了信息员队伍手机微信工作平台,即时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6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6件。呼玛县政府网进行全面改版,成为全县公开政府信息的主阵地,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0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80条。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次。

 

全县公开政府信息数

主动公开信   息

规范性文件

通过网站公开

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在线访谈

政策解读

其他回应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

4786

6

4006

780

0

0

5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全县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六、2017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重大政府信息共享和确认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来源和公开途径。

(二)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一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续编、更新和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强化改版后的政府门户网的管理运行,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部署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系统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能力。适时组织信息员交流研讨活动,总结并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为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和渠道,提供坚实有力的经验和理论保证。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开考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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