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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3-30 

新林区政府办公室

2015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镇场、社区及直属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新林区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行政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42条,根据地区政务公开办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真正做到政务公开的“针对性、真实性、操控性”。一是坚持针对性。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重大问题等事项实行听证制度,其中涉及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在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中召开听证会,就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及安置费用等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真实性。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区结合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积极构建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并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实现了政府信息网上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三是坚持操控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窗口式、一站式公开透明服务,将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已有社保局、卫生局、国土局、药监局、就业局、工商局6家单位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办证、缴费、政策咨询15个窗口,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契税征收、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退休人员年检、养老金拨付、社会保障卡采集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47项。2014年至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接件40230件,办结40230件,办结率达100%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以来,要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新林区政府未收到政务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力,落到实处,我区对相关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新林区下辖7个镇,8个林场,21个政府工作部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30个,成立比率100%。设立1个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建立了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重要内容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听证制度、集中公开办事制度、群众评议和举报制度等15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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