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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4-03-26 

 

 

2014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镇场、社区及直属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力,落到实处,我区对相关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新林区下辖7个镇,8个林场,21个政府工作部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30个,成立比率100%。设立1个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建立了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重要内容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听证制度、集中公开办事制度、群众评议和举报制度等15项制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公开浓厚氛围,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我局按照上级精神,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机关各科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三)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作为区级政府,由于受政策法规的制约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内容都一览无余地进行公开,必须把握好公开的界限和程度,既要让群众满意,又要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根据实际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地区相关规定和行政认可,规范要求,及时受理和审批各类申请事项,连续几年,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3年新林区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行政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22条,根据地区政务公开办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真正做到政务公开的“针对性、真实性、操控性”。一是坚持针对性。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重大问题等事项实行听证制度,其中涉及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在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中召开听证会,就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及安置费用等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真实性。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我区结合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积极构建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并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实现了政府信息网上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三是坚持操控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窗口式、一站式公开透明服务,将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全部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已有社保局、卫生局、国土局、药监局、就业局、工商局6家单位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了办证、缴费、政策咨询15个窗口,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屋契税征收、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退休人员年检、养老金拨付、社会保障卡采集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47项。2013年至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接件34121件,办结34121件,办结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新林区政府未收到政务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群众满意度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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