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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3-29 

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办

2016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安岭政府网(http://www.lbflcs.com/)下载。

本报告由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办公室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165000;电话:0457-2751118

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和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为重点,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全区(含县区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大兴安岭政讯、各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20条,其中县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9400条。信息公开总量较上年同期提高9%。制发规范性文件81个(其中地本级24个),100%进行了主动公开。及时、规范地在省政府网站、行署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地本级、7个县区政府、27个行政管理职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分别在省、地、县(区)政府网站公开。行署门户网站共采发动态信息6941条,图片1447幅,做到了实时更新。


按照省政府《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行署网站设置专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将我区涉及30个部门的2049项权力事项和2055项责任事项,全部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及地区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地本级共38家预算单位以及7个县区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已全部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各林业局、直属企业在今年也实行了财务收支、“三公经费”公开。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当地政府网站将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有关信息全部公示。在行署网站设立专栏,实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招标、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

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行署门户网站、大兴安岭日报、百度12358贴吧、新浪微博等方式,对我区包括价格、收费信息、涉农、涉企服务、公务员录用、高校招生、卫生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五是做好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对空气、水质量参数等社会关注较高的监测信息进行实时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构建省、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管网站群,实现食品药品企业基本信息及信用信息共享,对检测和处罚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情况


一是加强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依托公开栏、新闻媒体、办事大厅等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标准》要求,对我区60个政府网站进行认真自查,调整增加了互动栏目,设立了政务访谈、专员信箱、百姓心声、互动社区、政策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功能的栏目,及时回复百姓诉求和问题,通过专员信箱、网络论坛等渠道,收集整理社情民意,编发《专员直报》4期、《大兴安岭政府网站舆情信息催办》46篇。专员信箱、网上信访回复率达到94%

二是发挥政府服务热线作用。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办事咨询、救济救助、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诉求1万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确定大兴安岭政务微博、松岭区政府微博、行署公安局“北极公安”官方微博为我区政务微博示范单位,正式开通了“大兴安岭政务微信”、“生态兴安”、“北级公安”、“北极红盾”等官方微信,实时向公众公开我区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各领域政务信息和百姓生活服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今年已召开地级新闻发布会4次,除项目招商和旅游推介等经济活动外,还有资源管护和网上审批等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内容,发布次数较上年同期上升100%

 

 

 

 

 

 

 

五是做好网上政务审批平台建设工作,打造24小时在线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将地林直、中省直等35个单位196个事项纳入地区网上审批平台,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示。

六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采取统筹兼顾、分类推进的原则,完善地区、县区、乡镇、社区村屯四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已在三县四区及所属乡镇建立健全了便民服务中心,将信访、低保、民政、劳动、卫生、治安等多个部门服务职能逐步延伸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保障”、“民政事务”,“司法信访”等综合办事窗口,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在村屯设立便民代办服务站,主动受理村民咨询、代办服务。进一步激发社区管理新活力,全面推行网格化社区管理模式,通过网格长定期入户服务制度,把社区各类服务事项及社区服务信息及时送到居民家中,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严格执行《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强化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流程。通过在行署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窗口,以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多个渠道,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2月,共受理书面及网上依申请公开83件,其中当面申请36件,网络申请43件,电子邮件和信函申请4件,均按时限要求予以办结和答复,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政务公开办先后下发了《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操作性强的指导文件,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注重实效。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行业部门、乡镇之间进展不均衡。二是政务公开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又较大,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功能还不够完善,检索栏目不够清晰,内容不够丰富,与《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强化督促考核,注重工作实效。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目标责任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和权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行署、林管局机关、直属企事业相关单位、部门考核范围,由2014年的67个增加为83个,分值为6分。在基层县区政府考核中,将政务公开纳入各县区政府、各林业局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县区政府的分值是3分,各林业局的分值为6分,为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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