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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0-08-20 

 

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办

2011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

    本年度报告共分三个部分:概述;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2010年上半年,我区参照大连等先进市地的管理模式,倾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平台,将政务公开的专门办事机构与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理顺了管理体制。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增加了保密办等成员单位,加强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和阵地,广泛开展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条例》施行两周年之际,我区围绕“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日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条例》读本、政务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过街横幅140余条,宣传标语560余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让全区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了解和熟悉《条例》内容和内涵,提高了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规范完善,注重落实,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认真贯彻省政府20101号令精神,对地区、县(区)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地本级保留的27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在行署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地区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和建委等20个重点部门完成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部门AB角、科室务会、局处务会等内部制约制度得到了较好执行,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示范点建设,全面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校务、医务的服务公开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我区教育系统以加强财务管理和招生管理为主线,公开师资配置、职称评定、择校分班和教育收费等情况。卫生系统坚持推广“阳光采购、阳光就医、阳光收费”经验,以公开药品价格、医疗价格和检查价格为重点,不断拓宽医疗咨询通道、投诉通道、对话通道,使看病的全过程公开透明。与此同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都设置公示栏和告知单,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等进行重点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先后涌现出林业集团总医院、实验中学、电力工业局等一批省、地级办事公开示范点,全区公共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五)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在确定了大兴安岭行署首席新闻发言人及所属30个部门首批新闻发言人后,我区陆续印发了《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重大事项听证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暂行办法》。根据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完善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并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全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管理。

   (六)活化载体,努力打造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平台。

    我区把组建行政服务中心做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做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点推进。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从201023日开始投入试运行,结合我区政企合一的体制,我们将有省政府许可授权的林管局5个处室以及行署所在地加格达奇区政府的11个审批部门也统一纳入了中心,共确定45家单位的285项审批(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大厅。形成了地方与林业两个系统、地级与县级两级机关共办一个行政服务中心的格局,从某种意义上说,既少建了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又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成为全国独一无二的具有林区特色的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件总量已突破20万件,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成为我区营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商务成本最低的优良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

    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及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部门将所属网站或网页(内网除外)与行署门户网站建立链接,有条件的链接到社区,以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公开目录》。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搬迁及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2010年我区一些单位、部门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职权事项、服务范围等变化较大。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打造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地林直、中省直各有关单位,统一对行署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行署、林管局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我区还重点加强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在扑救呼中区森林火灾的战斗中,对火场扑救的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全面公开。

    2010年全区(含县区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大兴安岭政讯、各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850条,信息公开总量较上一年提高26%

  201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2件,均按时限要求予以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各县区受理21件,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受理11件。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社保方面6件,教育方面4件,卫生方面5件,建设方面16件,其它方面1件,群众满意率98%,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上还有待加强。存在日常事项公开多,决策过程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执法职能公开多,执罚结果公开少等诸多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重点抓好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便民服务平台。同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地区、县(区)、社区(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重新完善检查、考核办法,采取抽查或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通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机制。

    三是结合我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社会最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重点加强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和财政(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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