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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 2017-03-30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切实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依法公开、实事求是、方便群众、讲求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创新公开的内容,取得较好成效。

 

   一、摆上重要日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区工商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述志同志任组长,各县区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企业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科科、市场科、信息中心等综合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其他领导按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并加强组织协调、督办指导。各县区局也按照地区局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为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践行《准则》、严守《条例》,争做表率” 主题实践活动,我局多次召开班子、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局职工大会,分层次进行学习,广泛进行思想动员,从政府、单位、个人三个方面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自觉性。从提高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需要,提高大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提高全体工商干部职工的勤政和履行岗位责任意识。从加强工商系统廉政建设的需要,提高大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有效提高执法透明度,解决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的问题,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政意识。从加强工商法治建设的需要,引导大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公开法律法规,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工商部门公平、公正执法和执法的规范化。

 

三、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切实将政务公开内容要求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切实结合工商部门实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公开,力求达到政务公开的应有效果。一是在公开部位上,坚持以工商市场监管为重点,突出示范性。提出了“一个窗口就是一张名片,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口号,在全区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三清”(咨询服务一口清、资料发放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五心”(耐心、细心、热心、诚心、责任心)“六零”(零推诿、零积压、零差错、零投诉、零撤销、零距离)工作做法,收到较好效果。在企业信用领域信息公开上,结合全区诚信建设工作实际和地区“两会”关于“诚信兴安”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发了《全区“诚信兴安”建设工作要点》和《“诚信建设年”活动方案》,对18个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正在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截止11月末,全区共录入信息203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723条,行政处罚信息314条;全区登记各类企业4170户,其中:私营企业3143户,外资企业70户;全区新登记各类企业836户;全区网络经营主体共279户,其中企业门户网站76户,个体工商户网店203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39户。二是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以主要业务职责为重点,突出透明性。在公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经营异常目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基本信息基础上,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统一归集、统一共享的作用,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同时我局制订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4大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事项,正逐步实现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如办事依据、办事部门、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以提示函的形式予以告知,同时还对办案执法工作如办案执法依据、办案执法程序、办案执法时限、办案执法结果等主要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在公开形式上,以简便易行,方便办事为重点,突出可操作性。为方便客户,我局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在行政办照大厅,设置了办照程序图表、摆放《办照指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提示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书籍,在局机关设置了办事机构导引图,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在红盾信息网公示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职责、办事流程及办照所需的前置审批,为外来登记办照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公开事项上,程序规范,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及林业集团公司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的通知》(大署办〔2016〕19号)要求,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认真填报《大兴安岭地区各单位土地、房产资产情况清查表》和《大兴安岭地区各单位培训中心、疗养用房、招待所、宾馆等非办公类资产登记表》,对我局办公楼、公寓、家属楼及附属设施和车辆上报处置情况。

 

    四、丰富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平台

 为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我们在充分运用政府政务公开网、我局红盾信息网站等主要载体,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及时更新,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一是抓好网络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我局政务公开网站—红盾信息网,建立了政务公开目录动态维护机制,及时修订政务公开目录,将工商职能、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服务项目、行政决策、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等向外公布,使群众可以通过网络载体,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查到全区工商部门工作动态、公开经费等内容。一年来,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86条。

  二是抓好窗口平台的建设。在全系统窗口单位以公示板、宣传卡、小册子等形式,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面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尽可能方便的服务。

  三是抓好媒体平台的建设。结合工商工作的全面推进,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广泛公开工商行政管理相关事项,向群众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工商职能,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监测信息等,反映工商工作动态,使群众了解工商工作,熟悉工商工作,进而支持工商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完善公开事项,拓宽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明确公开的重点内容:(1)各级局及领导职责,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办事窗口及岗位工作人员职责;(2)授权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文件及证件,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时限;(3)上级或本级组织开展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信用创建活动方案,本级年度市场监管执法重点工作部署;(4)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消费者申诉举报结果;(5)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查办案件的有关数据;(7)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设立举报电话。

  二是明确内部公开的重点内容。即:(1)职务任免、政绩考核;(2)党组推进机关建设;(3)党组民主生活会主题及整改情况;(4)机关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三是拓宽公开、服务的领域。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载体优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服务职能,组织开展了网上服务业务工作。

一年来,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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