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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 2017-03-29 

2016年,在地委、行署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大兴安岭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行业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服务。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和省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质监部门“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我局的工作动态和重要的通知通报,并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一年来,公开政务信息126条,省级媒体37篇,地市、县级媒体89篇。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向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讲解我局职能职责,解答群众热点难点问题;通过12365热线电话,及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受理举报、投诉;在“春雷行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举报投诉单、设立便民咨询举报台等方式公开我局的办事渠道、流程,接受群众的咨询、举报、投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三)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我局对省局下放到市(地)和县局的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重新评估论证,对“审几次”、“哪级审”等问题进行反复梳理,并就“是否接得住”等情况征求各县(区)局的意见和建议,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局备案。通过梳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下放以后的运行规则、条件、时限等环节,确保承接和下放的行政权力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在此基础上,我局将7项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施了网上办理,对审批流程进行最大程度的压缩和简化,积极探索质监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做到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截止目前,我局共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2件。

(四)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运行制度。根据省局和行署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跟进流程优化、条件简化、时限压缩、整合办理等改革措施,调整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我局权力清单分为6个类别共211项,对应的责任事项为1566项。已于今年9月在省编办网站正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规范质监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五)规范权力、简政放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地的要求,扎实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一是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在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前提下,今年下半年,我局制定印发了《行署质监局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以及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监管工作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

(六)我局所有信息公开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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