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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 2017-03-29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

本年度报告共分五个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二)做好常规工作,畅通信息渠道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务信息分别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同时,继续加强与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合作交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

(三)丰富公开形式,创新载体建设我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着力打造一个“便民、高效、客观、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依托我局官网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同时,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结,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政务公开发布的基础上,开设 “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地处理、答复公众的举报投诉。2016年共受理2起群众举报投诉,均属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已移交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开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生动直观的载体形式展现出来。三是加强生产安生事故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实行安全生产双向督办。截止12月31日,全区工贸行业共发生亡人事故2起,,我局及时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做了处理决定,对有关事故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按时结案。四是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模式。按照精简效能、科学合理、便民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审批工作流程,积极加强各业务科室的密切协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我局共通过省安监局网站、政府网站、行署安监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各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1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行署安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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