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地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委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
本年度报告共分六个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相关科室和人员的工作职责,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总体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修改完善了《行署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查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细化了工作步骤,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566条。一是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412条,其中在大兴安岭卫生监督网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有68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74条,公开处罚信息27条,在大兴安岭行署卫生计生委网公开信息数43条。二是通过健康兴安公众号公开信息15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免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费,大兴安岭行署卫生计生委网维护和建设费用由行署卫生计生委承担。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委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委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