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共分五个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始终坚持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稳定”为宗旨,以建设“公开、便民、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对地委、行署关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宗教和谐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重点工作安排、进展及完成情况,民族宗教系统在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成效,都以工作信息的形式上报省民委、省宗教局、地委办、行署办等各相关部门。全年共编发公开信息45期,力求用信息全面反映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保证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均无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量。
二是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