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开户--大兴安岭
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 2017-03-1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办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共分六个部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地区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围绕教育工作重点,拓展公开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设绩效政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地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总体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查等做出明确规定,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围绕全区教育工作重点,拓展公开内容

一是年度教育督导评估公开。每年,行署教育督导室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对县区进行督导评估,此项工作与行署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评估相结合,量化考核细则,评估结果报告能够及时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布。二是专项教育督导评估公开。2016年4—5月,行署教育督导室会同行署教育局就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公开送达被评估单位,并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布。三是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工作的公开。我区启动2014-2018全面薄改工程以来,地县两级政府成立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实施,及时将项目工程情况进行公开,对校园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和专项经费的支出等情况及时公开,使广大市民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的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工作。并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结果及时进行公布,各县区教育部门下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重新进行就近入学片区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就近入学需满足条件,包括年龄、户籍、房产证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公开。在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中,对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通过制发文件、公示栏公示和教育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方便家长办理适龄儿童入学事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五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教育相关政策等方面工作的公开。

(三)采取有效措施,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利用网站加强政务公开。通过大兴安岭政府网、大兴安岭教育网等,主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教育网开设政务公开、成绩查询、局长信箱、招考资讯等各项专栏,除常设栏目外,还根据实际需要在某个时间段增设,并及时更新、完善。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办公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和工作办事指南;利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对教育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公开宣传;利用行风热线、公布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进行公开;设立网上咨询与投诉专栏,及时受理、回复,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大兴安岭政府网、大兴安岭教育网、大兴安岭日报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第一季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条,第二季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条,第三季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5条,第四季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具体情况见下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免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大兴安岭教育网维护和建设费用由地区教育局承担。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由于我区地域面积较大,办学网点分散,不能够及时掌握各地及基层学校政务工作信息,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的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四是管理权限存在制约。地方高校隶属行署,业务管理归属省高教委,其财务工作行署教育局尚未介入,信息、制度、预决算公开情况暂不掌握。

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提升公开意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加强领导。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实现亲民、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促事业发展。二是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对群众关心的诸如行政审批事项、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认证、普通话测试等事项进行及时地、完全地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有计划、有条理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使公开的内容更趋全面、充实。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人事调配、教师招聘、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及提供完整的公示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监督举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40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532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57-2731200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