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地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年初以来,我局就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了局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在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局职工大会上布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庄自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和内容,做到完整、清晰、真实、全面。制定公开办事制度,明确办理事项的内容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车速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的步骤、环节和手续;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便民措施,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等。
(一)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1、地委、行署发布、批准和转发的涉水方面的规章、政策、方案、通告等;
2、我局制定的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方案等;
3、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程序;
4、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情况;
5、行署水务局职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情况
6、大兴安岭地区水务信息;
7、反映大兴安岭地区水务事业发展的音像、图片资料;
8、内部重要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情况;福利待遇分配和评选先进情况;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政务公开载体
1、通过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2、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水务局网站及有关网站、报刊、印刷宣传品等发布信息;
3、通过单位公示牌、宣传栏等公布信息;
4、通过档案室查阅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共进行了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调整审批、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截止到目前,政务大厅窗口未办理一项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65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条,被省地级报刊、门户网站、《信息摘报》等采纳39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规划编制、资金使用和监督、机构编制和人事等10大方面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
1、按照“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突出政务特色”的原则进行建设,以服务于各级水务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要,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高水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能力。通过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行署水务局水务网站,公开了行署水务局主要领导名单、照片及分工情况,我局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许可事项、规划编制等。在行署水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了办公室举报电话6101016、防汛报警电话6101021等两部电话,开设了领导信箱、投诉建言等栏目,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
2、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均在施工现场外设置“水利工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监督单位名称和责任人等情况。
3、今年,我局结合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采用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按照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水务局认真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15年保留16项行政审批事项。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并将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全部进入网上审批系统,根据政务公开要求,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审批这个平台,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明晰了每一项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需具备的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办件类型等,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未发生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推进兴安水务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按照“大水务引领、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提升”的指导思想,关注民生,做大做强水务事业,以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和水效益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兴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不仅便民利民,而且主动热情,用心、用情服务。
二是要通过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行业的指标、标准、技术规范、定额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水利行业管理体系,并网上公布;进一步优化“公众参与”栏目,加强互动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是要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阳光操作,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四是要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建立考评、监督机制,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对窗口工作的考核监督、对重点公开事项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等,并加强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即发现即整改;设置意见箱、网上咨询和投诉、定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加大水利行业培训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巩固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