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5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部分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为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强化监管,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设立信访邮箱,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二是依托“大兴安岭财政信息网”(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财政信息。
(三)加强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重点加强对《条例》以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了财政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将财政收支和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公开重点,全年共公开财政收支12次,在政府网站公开采购招标和中标信息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1、机构信息类:公开我局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2、政策法规类:公开涉及财政事业的规范性文件。
3、工作动态类:公开了全区财政预算相关资料、全区财政决算相关资料、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招标和中标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
1、“大兴安岭财政信息网”网站。“大兴安岭财政信息网”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入网页点击“政务公开”页面,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财政的重要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动态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上报材料不及时等问题,公开的范围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加强。
2016年将严格按照地区公开办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将财政收支、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决算等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手段和措施进行全面的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