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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3-31 

2016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地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行署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地有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全力推动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的发展战略,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局政务公开机构。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既是保障公众权利,又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行署司法局党委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行署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行署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做到从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通过制定考核指标,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系统目标考核之中。

(二)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制作工作流程宣传册、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者等相关事项的法律依据、工作职责和受理程序等向社会广泛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设立公证处,采取“一站式”便民服务,开通了服务热线电话和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2751315提供预约服务。2015年将我局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行政责任清单,并将我局的职责、行政职能、内部科室的分工、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工作流程以及投诉电话等在执法公开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结合法制宣传工作的普法宣传,通过散发宣传单、便民卡片和赠送普法教材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三)严格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网站。发挥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作用,行署司法局和各县区林业局司法局均设有信息联络员,及时传送各项应公开的信息。地局和县区司法局,每年年初要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地局领导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年底,对基层司法局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行署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大兴安岭政讯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单位公开信息,发表政务公开信息19条。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行署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标准,有序进行,但是与《条例》要求,公众需求还有差距,诸如,图片信息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手段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工作中硬件设施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2016年行署司法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重要性的认识。

(二)充分发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信息员队伍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好。

(三)脚踏实地,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将政务公开与普法宣传等工作相结合,争取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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