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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物价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3-31 

2015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县(区)物价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行署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地委和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和省局确定的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发展主线,以创新物价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社会民生为导向,强抓重点工作,扎实基础服务,全区物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将建立和完善的《价格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施细则》、《信访接待人员工作责任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及《价格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等工作责任和制度,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公开等有关情况,通过局网站公布于众,并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我区实施的价格政策,在《大兴安岭日报》每周日定期发布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开辟物价“12358”宣传专栏每周四见报;在大兴安岭电视台生活频道,每周五连续公示加格达奇区主要居民消费品价格行情。通过我局网站、百度12358贴吧等,将涉及民生的价格变动信息及时宣传发布,正确引导百姓心理预期。我局把宣传不仅仅局限于宣传价格动态,延伸了物价宣传的内涵,扩大外宣,通过《价格专报》和《黑龙江省信息和市场报》等,将物价工作动态、物价人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给社会,将物价局的方方面面置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利用大兴安岭地区物价局网站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信息。目前已公开价费公示2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06条、价格监测549条、政务公开29条、政策法规168条。同时利用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公开价格监测信息47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06条。

2.借助媒体。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我区实施的价格政策,每周四在《大兴安岭日报》发布物价公告和物价“12358” 宣传专栏,在大兴安岭生活频道每周五连续公示加格达奇区主要居民消费品价格行情,并及时通过我局网站、百度12358贴吧等将涉及民生的价格变动信息宣传发布,正确引导百姓心里预期。

3.通过电视、报刊等公共新闻媒体形式,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其中:电视公布涉民商品价格监测信息31期;报纸公布涉民商品价格监测信息233篇。

4.撰写专报。我局将涉及民生的焦点问题、国家、省级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情况以《价格专报》形式发放到地委、行署、林管局副厅级以上和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手中,让各位领导及时了解我区的物价工作情况。

(三)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

目前,我局利用原有新闻传播媒体大兴安岭日报和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外,积极开设了大兴安岭物价监管局官方微博、大兴安岭12358贴吧等新型载体,注重亲民性,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和最新动态,吸引公众的关注,缩短政府职能部门与公众之间的隔阂,力争成为公众表达诉求最直接有效的渠道,化解社会中的各类矛盾,排除存在于公众中的各种潜在隐患。通过这一新型载体的搭建,做到了“事前排查预防、事中调处化解、事后回访保障”的工作方式,在多阶段、多环节上着力梳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使其成为百姓诉求和维护价格秩序的新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比较单一,信息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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