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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水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3-31 

2015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行署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办公室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水务局,邮编:165000,电话:0457-6101016

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有关规定,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取得较好工作实效。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共进行了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截止到目前,政务大厅窗口未办理一项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78;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8条,被省地级报刊、门户网站、《信息摘报》等采纳53条。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2014年初以来,我局就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了局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在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局职工大会上部署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庄自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做到完整、清晰、真实、全面。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根据我局职能情况,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是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地委、行署发布、批准和转发的涉水方面的规章、政策、方案、通告等;我局制定的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方案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理程序;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情况;行署水务局职责;大兴安岭地区水务信息;反映大兴安岭地区水务事业发展的音像、图片资料;内部重要事项: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政务公开载体:通过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水务局网站及有关网站、报刊、印刷宣传品等发布信息;通过单位公示牌、宣传栏等公布信息;通过档案室查阅信息。三是在行署水务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了办公室举报电话6101016、防汛报警电话6101021等两部电话,开设了领导信箱、投诉建言等栏目,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四是2014年,我局结合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采用召开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水务局认真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2014年取消7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3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6项行政审批事项。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并将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政务公开要求,依托服务大厅这个平台,公开进驻服务大厅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明晰了每一项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需具备的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办件类型等,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答复申请人而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淡薄。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些水利建设的进度情况需要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办事服务栏目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整合资源,增强服务功能。2015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做到该公开的第一时间全部公开。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整体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四是强化督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督促各科室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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