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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3-31 

2015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署办函[2014]9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对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201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的组织和机制。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统筹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行署食品药品监管局办事指南》、《办事公开》、《首问负责》、《无偿代办》和《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行政受理大厅和新闻媒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为适应《条例》施行的需要,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改版升级基础上,与省局网站、行署网站和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单位网站等构成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站群,建立和畅通链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上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食品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备案审批受理办理等情况还通过行政受理大厅进行公开。同时利用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回答媒体和公众的问题,方便媒体和公众了解有关政策信息、监管工作动态、问题处理等情况;对重要的监管工作任务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指导性的意见。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食品药品标准、监管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度要点、重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预案等;

  (4)行政许可,包括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审批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食品药品监管标准,包括食品药品监管经营及使用等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

  (6)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包括国家局、省局、行署要求上报的各类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7)公告通告,包括国家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通告,本系统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8)工作动态,包括国家局、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是本地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情况分析、用药常识、科学饮食、培训教育、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公众可通过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行政受理大厅。通过地区行政服务受理大厅进行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和办理工作等情况。

3.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一)申请备案情况。2014年,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审批申请件次,其中行政受理大厅当面申请97件,占100%,无互联网提交形式、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形式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97件备案审批申请中将符合审批的申请全部按照规定给予办理。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及咨询情况。接受电话咨询210余件,邮件咨询50余件,均及时给予解答。开展了现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9次,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等5000余份。

除办事咨询外,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书面申请,所公开的信息及咨询服务均无收费,也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调研。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将其作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种服务,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发挥行政受理大厅、新闻发布的作用。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公开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及时、规范、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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