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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4-03-28 

 

 

2014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办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绿色产业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促进了绿色食品、林下经济产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处长任组长、分管处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责任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处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一是规范公开的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服务基层等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三是积极向上级报送高质量信息。今年,我处办公室积极向地委、行署报送信息,累计等分279分,位居地林直部门前列。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按照《方案》要求,我处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和政府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我处网上政府信息实行分管领导审签制度,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截至目前,我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并在我处门户网站上传和更新信息124条。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依托特色产品批发市场大屏幕公布信息327次,触摸屏接待查阅人数1483人次;三是严格规范公开行为,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在行政服务大厅,针对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逐级细化操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无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处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2013年我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处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

 

主要表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公开工作规划性不够,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七、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公开范围和宣传力度

 

我处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在林下经济、绿色食品、产业项目、特色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建设上,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和服务项目按照相关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服务程序等向社会广泛公开,突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坚持经常性更新网络内容,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宣传力度。

 

二是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

 

我处为切实保障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由分管处长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特色批发市场、行政服务大厅、网站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提高干部职工规范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三是实现政务公开服务产业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积极性、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林下经济、绿色食品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在今后工作中,我处将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地做好绿色食品、林下经济和重点产业项目推进资料的归集、整理、填充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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