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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4-03-28 

 

 

 

2014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行署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

 

本年度报告共分三个部分:概述;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行署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区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要求,以公开透明为目标,以行署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为载体,围绕政民互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扎实工作,积极运作,信息公开队伍得到加强,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密结合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限,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初,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任务,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检查与监督,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对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条例》办事的严格进行问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是关键,我局按要求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一方面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群众还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互动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咨询和投诉。另一方面深化公示类载体建设。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举报投诉箱和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由传统的公开方式(公示板、橱窗、张贴广告等),向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社会网站、院内局域网、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方向迈进。做到“信息畅通,事项明晰”。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通过大兴安岭政府网站、黑龙江省卫生厅网站和行署卫生局卫生监督网网站及大兴安岭日报等渠道共发布卫生要闻、卫生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医疗信息公示、执法监督等各类信息183条。其中公开执法依据10条,办事流程9条,工作动态164条。今年行政大厅行政许可窗口相对人均采用当面申请的方式,共当面申请205件次。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窗口工作人员均未延期办结,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对于相对人的申请,公开答复205件,对于不属于卫生监督权限的申请有6件,均当面告知申请人。全年共办理各种业务199件,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63件,新、改、扩饮用水工程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2件,公共场所建设选址、设计卫生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4件,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3件,母婴保健许可证8件,医师执业注册57件,护士执业注册51件,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校验1件。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信息750人次。对于监督执法结果均采用公开原则,共公开51件,占执法总数的100%

 

2013年,行署卫生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大。

 

  下一步,我局将从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指导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卫生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卫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全区卫生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强对局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局)卫生局(科)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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