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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3-03-28 

 

 

 

2013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县(区)物价局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行署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和省局确定的六项重点工作,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服务、建设“三个一流”入手,“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信息公开范围情况

 

我局将建立和完善的《价格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实施细则》、《信访接待人员工作责任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及《价格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等工作责任和制度,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公开等有关情况,通过局网站公布于众,并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我区实施的价格政策,在《大兴安岭日报》每周日定期发布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开辟物价“12358”宣传专栏每周四见报;在大兴安岭电视台生活频道,每周五连续公示加格达奇区主要居民消费品价格行情。通过我局网站、百度12358贴吧、新浪微博和在新世纪广场开展大型社会宣传等,将涉及民生的价格变动信息及时宣传发布,正确引导百姓心理预期。我局把宣传不仅仅局限于宣传价格动态,延伸了物价宣传的内涵,扩大外宣,通过《物价情况专报》、《价格动态》和《黑龙江省信息和市场报》等,将物价工作动态、物价人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给社会,将物价局的方方面面置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利用局网站公开价费公示1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91条、价格监测391条。在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公开价格监测10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91条。分别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情况通报中,地林直部门固定栏目发布信息排名第一。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大兴安岭日报》、《黑龙江信息与市场报》共刊发文章20余篇。通过电视公布涉民商品价格监测信息40期;报纸公布涉民商品价格监测信息232篇,在物价专栏刊发物价信息90期;公示板公布价格信息113块;电子屏公布价格信息14块,微博发布信息73条,大兴安岭“12358”贴吧发布贴子465篇,向省物价局上报监测数据10000多条,刊发《物价专报》及《价格动态》50期,向社会发放价格宣传材料6000余份。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网站、大兴安岭地区政府网站、微博、大兴安岭12358贴吧、大兴安岭日报、黑龙江信息与市场报等均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和处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受人员、经费等因素影响,部分需要整理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注重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好方法,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方式和信息公开形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符合群众的需要;三是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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