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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3-03-28 

 

 

20133月)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地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概述;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日期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在省食安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2012年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目标。各县区及各级食安委各部门机构组织健全,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的良性工作格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流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日常督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年终考核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以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突出重点,提升公开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和人民群众所需,以规范食品安全各执法部门从政行为为核心,以为民、便民服务为宗旨,突出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质量的提高。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与群众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信息沟通,认真解答有关问题,使百姓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百姓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百姓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情绪高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民监督食品安全打下夯实的基础。全年由群众发现并举报的食品安全相关案件60余起,有力地打击、震慑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百姓的饮食安全。

 

(一)规范公开内容。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各单位从老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编制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目录,列出了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案件查办、科普知识等30余项主动公开内容。我们通过信息查阅点免费为群众提供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11000条,大屏滚动播放宣传图片6500余幅,新闻媒体刊登、播放宣传片98部,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读本、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指南和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12千余份,宣传标语1260余条,制作过街横幅1140余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解答5万余人次。

 

(二)丰富公开载体。为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生成后全面、及时公布,开展了以下公开方式:

 

1、窗口公开。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许可审批、经营主体信息记录等项目集中纳入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公开栏,公示登记项目、登记程序、许可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年检办照事项、预约登记服务、首问负责等内容,增强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2、网络公开。积极推行网上公开,行署食安办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大兴安岭食品安全网向社会公开我区食品安全动态。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网上公开举报电话,将工作职责、行政许可范围、收费标准、处罚内容及标准等在网络系统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商局还发挥网络快捷、方便的优势,设立网上局长信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交流与公开的互动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突发事件网络报告平台,时时监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信息,做到及时应对处理。质监部门组织30余户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了“黑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网络智能电子追溯监督管理系统”培训。该系统运行后,将大大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质量分析和研判,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

 

3、媒体公开。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公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在食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和服务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围绕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高度关注的信息,及时进行新闻报道,解疑释惑,引导舆论,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措施的认同感、理解度和支持力。每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利用大兴安岭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平台,与广大市民进行直接交流,倾听百姓呼声,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拉近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百姓的距离,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4、责任公开。各监管部门采取在办公场所、辖区商场、集贸市场内设置公示牌、公开栏等形式,将包片监督员照片、监管职责、举报电话等上墙、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公众正确维权,科学、健康、安全消费。  

 

5、监督公开。完善人大、政协视察、行风监督员评议、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制度,主动地委、行署、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完善公开程序。在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事项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域内地广人稀、居住不集中及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给基层的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了点多、线长、面广等实际困难。信息公开在基层县区和乡镇推进还不均衡,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还有待提高。

 

二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存在有些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小作坊等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采取抽查或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通报,重点加强对县区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会同地区政务公开办及行政效能监察部门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问责。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拟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落实,对地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县区政府食安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是结合我区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断拓展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社会最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五是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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