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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3-03-28 

 

 

 

(20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特编制2012年度地区行署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121231日。

 

本年度报告共分三个部分:概述;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概述

 

2012年,行署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地有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勤政为基本要求,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公证司法为人民”的根本目的,也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制定《行署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从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制定了考核指标,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系统目标考核之中,占有一定分值,从开展活动的次数、形式、效果给予评分。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制作信息公开专栏、版报、宣传标语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将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者等相关事项的法律依据、工作职责和受理程序等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便民措施等内容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进行公开。设立执法公开栏。将我局的职责、行政职能、内部科室的分工、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工作流程以及投诉电话等在执法公开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结合“法律七进”、法律广场(大集)和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开展,通过散发宣传单、便民卡片和赠送“六五”普法教材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2012年,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49人次。

 

(三)健全制度,规范运行。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网络体系。行署司法局和各县区林业局司法局均设有联络员,及时传送各项应公开的信息。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年初要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每季度要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年终,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进展情况进行工作绩效排序通报,促进工作落实。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行署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大兴安岭政讯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单位,主动公开信息6条,办结律100%。各信息查阅点接待查阅群众80人次。

 

2012年行署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事项均无收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要求,公众需求还有差距,诸如,信息文字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宣传面还不够宽泛,信息公开工作中硬件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2013年行署司法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培训,建立一支全系统综合信息员队伍,使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信息传送快、信息描述准、信息公开效果好的目标。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宣传效果,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突破。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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