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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3-03-28 

 

 

20133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在行署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工商职能,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持续运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组长由局长担任,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保证了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并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网站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及时更新大兴安岭政府网站信息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都由局长审批确认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同时指定专人每日浏览红盾网站,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继续做好统计报表、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信息交流,跟踪与工商部门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立足职能,不断加强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栏目功能。围绕公众需求,在大兴安岭红盾信息网设置了公告公示平台、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商标注册专栏,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板块,确保栏目设置涵盖了地区工商局现有的全部工作,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设置了网上年检功能,在网上提供工商执照年检电子表格,方便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网上下载表格,在网上参加年检。

 

()提高效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175条。其中政策法规25条,领导活动会议讲话5条,工作部署16条,突发公共事件预案7条,动态公开86条,其他相关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

 

1、概况信息。

 

2、法律法规。

 

3、相关文件。

 

4、工作动态。

 

5、办事指南。

 

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百姓普遍关注的工商信息动态,使我局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让外界进一步了解。二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平台建设。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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