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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办 2012-03-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4号楼,邮编:165000,联系电话:0457-212327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地区教育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政务环境,建设公开、便民、廉洁、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情况。

 

    2011年我局更加重视组织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以党委书记、局长王晓霞为组长的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工作,更加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形式、时限等,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及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结合我局实际,对《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再一次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还就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四)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结合我局实际,对每个科室联络员进行了培训。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共有150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大兴安岭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1条;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局域网站117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大兴安岭教育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电子显示屏以及编印简报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因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本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梳理本局政府信息分类,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公开信息。

 

2.进一步办好大兴安岭地区教育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全区教育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教育的动态;向实际工作成功有效的其他部门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将在地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落实地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推进工作落实,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查缺补漏加以改善,在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力争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教育局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充实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分级部署”的原则,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范围及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加以规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加强学习,定期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地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把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日常检查,完善考核制度。地区教育局将年度考核、专项检查和日常信息报送结合起来,体现政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深化公文类信息公开。加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公开率的监督指导,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水平。

 

四是充分利用好教育网站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除设立政务公开、局长信箱外,增设互动平台、监督投诉、网上办事结果反馈等栏目,使教育网成为老百姓了解教育、走进教育、监督教育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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